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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推出「霸王條款」,自動駕駛乘客受傷不能起訴

本月,有國外媒體報導,美國匹茲堡的居民將有機會打到 Uber 的新型無人駕駛汽車。
許多乘客表示了對嘗試 Uber 無人駕駛汽車載客的極大興趣,據英國《衛報》稱,目前,該項目還在試驗當中。
不過最近的一個消息,可能會讓乘客們對 Uber 有些失望了。
近日,英國《衛報》披露了 Uber 的一份公共記錄法文件。
文件中顯示, 在今年 6 月之前,
Uber 要求任何乘坐無人駕駛車輛的乘客(員工除外)簽署一份放棄訴訟權利的聲明書。
文件規定,如果有乘客在乘坐 Uber 的無人駕駛汽車過程中受傷或死亡,Uber 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位於匹斯堡的一位警察就不得不地簽署了這份聲明。內容是這樣的:
「我承認本人乘坐的無人駕駛汽車仍處於研發階段,在本質上存在著實驗的性質。
我了解,乘坐一輛無人駕駛車輛可能會涉及死亡、嚴重受傷或財產損失。
乘坐無人駕駛車輛風險可能由以下因素引起:
設備故障、其他司機的行為、天氣、溫度、路面狀況、人為過失等等。」
當乘坐無人駕駛汽車的乘客受傷或死亡時,Uber 要求乘客放棄上訴的權利。免責條款如下:
「本人代表我自己、我的遺囑接受者、管理人員、繼承人和近親同意 Uber 的條款。」
不過,隨後 Uber 對《衛報》表示,他們會為每位乘客投保保額高達 500 萬美元的交通事故意外險。
幾週前,Uber 開始在匹茲堡開始了自動駕駛汽車測試,近日也在舊金山開始載客服務。
據外媒 Automotive News 報導,Uber 正計劃在「汽車之城」底特律設立一個新基地,
目的是為了測試其無人駕駛汽車。
目前,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僅在特定線路中進行測試,並且備有兩位安全司機。
一位在駕駛座上進行操控,一位在乘客位置上負責收集數據。測試全程對乘客是免費的。
不過,Uber 的自動駕駛仍然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
Uber表示,讓乘客聲明免責是為了保證 Uber 無人駕駛汽車在真正成為比人類駕駛更安全和方便的交通工具之前,
不會因為安全因素的原因就半路夭折。
最近,Google無人車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今年 1 月份有數據統計報告稱,
Google無人車每行駛 9600 公里就會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超出傳統交通事故發生率。
特斯拉自動駕駛的安全隱患也一直是縈繞在乘客心中的一團烏雲。
現在看來,我們想讓這項技術頻繁地出現在大街小巷中,還至少需要十年的時間。
Via techspot
原文出處/雷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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