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招人是初創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關於如何招聘有很多的意見和建議。
傳統觀點認為,無論是找聯合創始人還是招聘新員工,初創企業在早期階段應該找互補型的人才。
也就是說,公司缺哪方面的人就招哪方面的專家。但是Bloomberg Beta的Roy Bahat卻提出了一個新穎的觀點:
初創企業在早期應該招擅長與創始人相同事情的人,他把這種招聘原則稱為「細胞分裂」法。他的道理何在呢?
早期招聘是初創企業顛覆Muggle(麻瓜,巫師界對不會魔法的人類的通稱)界商業邏輯的又一個領域。
傳統智慧認為,初創企業應該招聘擅長自身所缺乏技能的人進來。
「我做產品和工程很好。但我們需要銷售,所以我們來招一些出色的銷售人才吧!」
可以理解。一開始的時候創始人得事無鉅細。當你發現一天時間都不夠用時,自然想要減輕負擔。
難道找一位擅長你不熟悉的事情的人不好嗎?你招聘新人去從事新工作——比如銷售、營銷、社區管理等等。魔法就出現了!
你花了點時間去找具備某項特長的人,然後卻失望不已。 「哪怕我不知道怎麼賣東西都能賣得比他多!」
「招聘具備新技能的人」的問題在於:
擅長做早期初創企業事情的人往往更願意自己開公司——所以初次招聘時可以做出一些逆向選擇
(除非你已經認識對方,而對方是因為你才加入的;或者你很出名對方是因為你的名聲加入的;
或者他們個人對你要解決的問題富有激情;你願意提供聯合創始人級別的所有權;或者你很走運)
創始人有那麼多做任何工作的先天優勢,所以當你意識到所謂的專家只是穿著皇帝的新衣時,你就會沮喪不已。
考慮到你對初創企業的一切事情都知曉,你多種身份融於一身所帶來的強烈積極性,
以及你身為創始人的出色與偉大之處,使得你即便在新事情上投入一部分時間也可以非常強。
自己從未實踐過的技能是很難評估的(這就像去找專科醫生一樣,基本上你別無他選,只能相信別人的推薦)。
所以這樣的話,也許你應該先自己幹。即便只是佔用你一部分的時間。不過你得怎麼做呢?
要解決好這個問題:解放初創企業唯一最重要資源——也就是你的時間。
許多創始人在招聘管理人員來處理瑣事之前會先找銷售負責人。
這看起來似乎是很蠢的:對於公司來說,你的時間比任何人都更有價值,所以你應該用盡可能低成本的方式去解放你的時間。
是,所有偉大的創始人都必須自己處理一些雞毛蒜皮——每個人都在一條船上。
但太多的創始人連最沒價值的事情都要事必躬親卻引以為傲就不是好事情了。
如果你是技術創始人,開始先招聘一位工程師然後自己專心做銷售可能要比招聘銷售更好。
創始人往往必須先自己替公司做新的工作並且做到擅長。
創始人必須成為第一位銷售人員,第一位內容營銷人員,必須成為許多基礎領域的第一人。
(當然,這樣做是有風險的,你可能會變成樣樣都略懂一二的通才而不能成為精通一件事情的專才——但就像初創企業的所有事情一樣,
例外就是規則,你得有自己的判斷。)
通常而言,這個可以稱為是細胞分裂法——因為你首先招聘的人做的是你已經在做的部分事情。
一旦你嘗試學習新技能,哪怕一開始感覺會比較笨手笨腳,等到你要招一位更適合這項工作的人時也會變得更加有信心。
公司情況往往也會變得更好。
為了升級自己,可以找一位顧問來指導你(或者你的其中一位投資者也可以做這件事,在感覺自己很懂的領域我們時不時會這麼做)。
找一個項目制的承包商,這樣你就可以在招聘長期僱員前撒手部分工作了,哪怕對方的工作水平只是一般。
那什麼時候才應該最終招聘具備某種新技能的專家呢?
當你已經在做這這方面的事情,並且現在已經對自己究竟想要什麼非常有信心時。
當這項工作生僻到你知道自己永遠也無法學會(比如RF工程),而團隊需要有這樣的人時。
即便是必要的,但這項技能對於公司來說並非決定性(為什麼初創企業在早期要把財務和人力外包出去)
當你已經變得很有名,或者很有錢,無需運氣也足以招聘到異常出色的人時。
不過一般來說,還是考慮細胞分裂法為好——找一個擅長同樣事情的人,然後把該領域的部分工作交給對方,
這樣你就可以專注於公司需要的下一個技能了。
原文出處/36Kr
初創企業應該先招什麼樣的人?互補型還是「細胞分裂」?
- 文/ TC Sharing 編輯